大连普兰店市文化馆
普兰店市文化馆成立于1949年5月10日,是政府设置,向社会公众开放,组织和辅导群众文化活动、培养文艺人才、繁荣群众文艺创作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,现隶属于普兰店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。馆内设有文艺部、美术摄影部、创编调研部、戏剧、曲艺部、非遗部、服装室、资料室、财务室、办公室、正副馆长室五部六室和各类艺术培训活动室。
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文化馆
大连市沙河口文化馆
沙河口区文化馆成立于1949年,文化馆党支部隶属于区文化体育局党总支领导。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6号。正科级级别,是财政拨款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,国家二级文化馆。文化馆是承担向全区广大群众、基层文化骨干以及社会各行业免费提供声(器)乐、舞蹈、戏剧、曲艺、美术、书法、摄影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门类的培训、辅导及活动功能;组织和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,开展对外群众文化交流;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,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。
大连市长海县文化馆
长海县文化馆创建于1950年,当时编制2人,长海县人民政府原址在小长山乡,当时文化馆馆址建在小长山乡老爷庙,面积约1000平方米。1956年,文化馆赵义明创作的二人转《渔女家渔郎》在旅大日报上发表。1957年他创作的小评剧《渔家女》被辽宁群众文艺期刊征用。2006年,文化馆被长海县委、县政府评为文明单位。同年被大连市评为先进文化馆。2012年,长海县文化中心建立,面积达5300多平,内设:多功能厅(剧场)、展览厅(陈列厅)、宣传廊、辅导培训教室、计算机与网络、舞蹈(综合)排练室、独立学习室(音乐、书法、美术、曲艺等)、娱乐活动室等。
大连市甘井子区文化馆
大连市甘井子区文化馆成立于1949年10月26日,始称大连县文化馆,1952年改称现名,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金三角广场6—1号。文化馆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全区性的文艺演出、培训、比赛、展览等各类文化艺术活动;对镇街、社区和村、机关、部队、学校等单位的文化活动进行指导、辅导和培训;组织、指导文艺创作;对群众文化进行调查研究;搜集、整理、保护民间文化遗产;积极参加市以上组织的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和各类艺术比赛。
大连市群众艺术馆
大连市群众艺术馆建于1956年,是隶属于大连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,国家一级文化馆。2006年,被市编办批准加挂大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。现有馆舍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,内设有音乐舞蹈部、戏剧曲艺部、美术摄影部、调研部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及办公室、财务室等机构。大连市群众艺术馆是市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,是承担政府公共文化事业、繁荣群众文化的主导性业务部门。